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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规定》

日期:2014/1/24 10:03:48  作者:

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、档案局,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、档案局,省水利厅直属各单位:

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状况,制定了《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》。现将本规定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实际,遵照执行。

  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省水利厅安监处、省档案局档案督导处反映。


广东省水利厅

广东省档案局

2014年1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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